三类压力容器和高压容器技术要求

  三类压力容器和高压容器技术要求:


  1.容器及受压元件采用下列碳钢和低合金钢板,应逐张进行超声检测:


  a.厚度大于30mm的20R和16MnR钢板,合格级别不低于III级;


  2.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壳体用碳钢和低合金钢板,应逐张进行超声检测:


  a.盛装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、高度危害的压力容器,合格级别应不低于II级;


  b.盛装介质为液化石油气,且硫化氢含量大于100毫克/升的压力容器,合格级别应不低于II级;


  3.用于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的钢板必须复验。复验内容内容至少包括:逐张检查钢板表面质量和材料标志;按炉复验钢板的化学成分;按批复验钢板的力学性能、冷弯性能;当钢厂未提供钢板超声检测保证书时,应对钢板按照JB4730《压力容器无损检测》的规定进行,合格级别应不低于II级。


  4.高压容器、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、盛装混合液化石油气的卧式储槽、移动式压力容器应采用炉内整体热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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